流氓误判重刑,上诉减刑三年
来源:汪腾锋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3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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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人梁xx于2011年11月份被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犯有抢劫罪,并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汪腾锋、张青平律师接受委托,担任梁xx的辩护人,出庭为其辩护。
接受委托后,辩护人通过会见被告人、查阅案卷等大量扎实工作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,辩护人经过分析敏锐的发现公诉机关的指控有误,梁xx不应构成抢劫罪,只应按猥亵、侮辱妇女罪起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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